广西防城港“女司机亮证逼迫让路”事件问责结果公布:涉事者受惩,公职人员被追责
事件回顾:亮证逼迫让路引发争议
2025年7月22日17时30分许,防城区江山镇某村道上,李某某驾驶白色哈弗SUV与侯某某驾驶的黑色奔驰SUV因会车问题发生纠纷。侯某某要求李某某倒车让行遭拒后,从车内取出一本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向其展示,并威胁称“要不然,我就拿证了哦”。随车人员还说出李某某的姓氏及住址,引发李某某对个人信息泄露的质疑。事后,李某某向相关部门投诉未果,于7月31日将行车记录仪视频上传网络,事件迅速发酵。
经调查组核实,侯某某系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员工,非公职人员。其亮出的证件为其丈夫黎某(防城港市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黎某因未妥善保管证件导致被冒用,涉嫌违反工作纪律。侯某某的行为被认定为“冒用行政执法证吓唬他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公职人员追责:多人因履职不力受处分
通报显示,事件处置过程中,多名公职人员存在履职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被依法依规追责:
- 杨某鹏:防城港市公安局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在7月31日晚出警沟通时表述不严谨,引发当事人误解,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 王某顺:同所民警,在办理侯某某行政拘留案件时法律文书制作疏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黄某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对案件文书审核把关不严,被诫勉处理。
- 唐某武: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副局长,因值班领导责任履行不到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 肖某春: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防城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对辖区派出所管理监督不力,被通报批评并责令书面检查。
- 韦某: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局长,因统筹协调不力被问责通报。
此外,黎某因未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被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党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证件被自治区司法厅收回并注销。
事件溯源:民间纠纷为何演变为舆情危机?
调查组指出,事件本质是一起因会车引发的普通民间纠纷,但因多方处置不当导致矛盾升级:
- 侯某某行为失当:冒用公职人员证件威胁他人,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 信息泄露疑云:李某某质疑个人信息被泄露,经查侯某某及其父亲无查询工具,公安系统亦无相关记录,排除内部泄露可能。
- 舆情应对滞后:派出所民警在调解过程中沟通表述不规范,宣传科接听记者来电时应对失当,加剧公众误解。
整改措施:强化干部管理,提升依法办事能力
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从三方面推进整改:
- 严明纪律作风:对涉事单位和个人开展警示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 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提升纠纷处置精准度。
- 规范舆情应对: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避免“小事拖大”。
社会反响:公众期待公权力运行更透明
此次问责结果公布后,多数网友对“冒用证件者受惩、公职人员被追责”表示认可,但仍有部分声音质疑:“为何普通纠纷会演变为全国关注事件?”法律专家指出,事件暴露出基层治理中“重结果轻程序”的顽疾,未来需通过强化培训、完善监督等方式,确保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调查组表示,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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