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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紧急通知:6 月 28 日起禁止部分充电宝乘机

发布时间:2025-06-26 14:44:54来源:
6 月 26 日,记者从中国民航局获悉,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自 6 月 28 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没有 3C 标识、3C 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据悉,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也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 3C 认证。上述情况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告知、严格查验、改进服务、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及其代理人应加强对充电宝起火冒烟事件的警示宣传,让更多旅客了解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和管控政策,积极引导旅客不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机场要充分利用广播、动态显示屏等形式,在安检通道、值机柜台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资料或增加提示环节,多场景密集宣传携带充电宝乘机的安全风险及管控政策。

通知强调,各机场安检部门要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的查验,严防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各航空公司、机场要在安检现场增派工作人员,做好旅客的服务指引及解释工作。要合理设置旅客对充电宝的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对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通知指出,各机场要参考《航站楼旅客便携式电子设备充电设施建设指南》,抓紧做好航站楼内旅客充电设施的加装、维护,提高充电设备设施的可用性、可得性,更好满足旅客进、出港时的充电需求。

通知还要求各航空公司、机场加强旅客服务人员培训管理,确保员工熟悉掌握充电宝安全风险及政策,以便能够准确、有效地回应旅客问询。同时,各单位要按要求进一步完善锂电池起火、冒烟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员工情景意识、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能力,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在此提醒广大旅客,出行前请检查所携带的充电宝,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行程。
(责编: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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