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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帮妻子拉业务,涉案3000多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12-12 10:51:39来源:

近日,一起涉及国企高管的腐败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报道,湖南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新林,因利用手中权力帮助妻子承揽业务,涉案金额高达3000多万元,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据了解,刘新林与妻子卢某华同在建筑行业工作,但两人关系紧张,成为其腐败堕落的催化剂。在被妻子指责“不拿钱回来总要做点事”后,刘新林开始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妻子拉业务。他先后为卢某华打招呼承揽了3000多万元的建筑设计业务,仅这项违纪违法所得就达697万元。

刘新林的腐败行为并非仅此一例。据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刘新林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项目设计、规划、评审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2023年2月,刘新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郴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5月,湖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其被“双开”的消息。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刘新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反腐警钟。国企高管作为公职人员,应该以身作则,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然而,刘新林却背离了初心和使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也败坏了社会风气。

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也需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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